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2-05-01浏览次数:253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就业创业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我院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二、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开设;

四、负责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活动;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就业创业主题校园文化活动;

六、负责收集、审核就业需求信息,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七、负责举办学院专场招聘会和参院学校大型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八、负责推进就业市场和就业基地建设;

九、负责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和生源统计工作;

十、进行毕业生就业材料审核及就业数据库录入工作;

十一、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审核和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十三、协助办理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工作;

十四、负责就业信息动态监测系统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

十五、会同就业创业处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助学金审核发放、双困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十六、负责开展社会需求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创业研究工作;

十七、参与就业创业指导处的业务培训;

十八、完成就业创业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