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131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实践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科学研究、创造发明、艺术创作等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学校开展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且符合《淮南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拟2022届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时间

2021913日至921日,逾期不予申请。

三、申请范围

有下列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之一的,可以申请毕业论文替代。

1.学科与技能竞赛作品替代。学生代表学校以竞赛项目计划书或研究报告(论文或设计)的形式,参加学校认定的AB类省级大学生学科与技能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含)以上;主持人(或排名第一)可申请替代毕业论文。

2.学术论文替代。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国内三类期刊(含)以上专业刊物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由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必须以淮南师范学院第一署名单位),字数达到4000字以上。

3.艺术作品替代。艺术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含)以上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艺术类作品(发表作品单幅不小于二分之一16开版面),或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艺术类作品展览中入选作品,或在省级艺术类作品展览中参展作品。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替代。申报并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必须结题验收通过,项目产出的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主持人可申请替代毕业论文。

5.知识产权替代。学生以第一发明人(淮南师范学院为专利权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替代,可将创作过程等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替代毕业论文。

6.其它方面替代。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申请替代毕业论文。

四、申请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申请,包括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是否与所学专业相关;学生用来替代的成果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

2.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已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取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或替代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的,不再重复用于毕业论文(设计)替代。

五、申请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于9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实践成果电子版发送到蔡士凯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3.各二级学院对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集中组织答辩、认定成绩,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复核,学校组织专家审议确定。

4.各二级学院于924日前,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相关材料和信息公示表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105室),并将信息公示表电子版发送到蔡士凯电子政务平台。

 

附件:申请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