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核查2020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1525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9)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规定,坚决杜绝“被就业”、“就业率掺水、造假”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就业数据准确、规范,在前期全面核查基础上再次进行开展就业数据核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全面自查自纠。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就业办主任、毕业班辅导员开展全面自查,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规范。

三、开展互查复核。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对负责的相关学院就业材料通过查阅就业材料、电话抽样等方式进行互查,并做好核查记录,核查结果报就业创业工作处。就业创业工作处将对各学院录入系统的就业材料进行复核。

序号

核查时间与地点

互查学院

1

73日上午

830-1130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06会议室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3

文学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

4

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5

73日下午

1500-1700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06会议室

电子工程学院--法学院

6

生物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7

教育学院--金融与数学学院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弄虚作假或数据失真的学院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54-6863565

举报邮箱:hnnu_career@qq.com1409693585qq.com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072

附件:关于严格核查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