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化工学院发布时间:2020-07-15浏览次数:1426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计〔2006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0届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在安徽省从事教师职业(体育专业除外)。

二、发放标准

每生每年400元。

三、发放程序及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达所在二级学院。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的书面申请;

2)加盖任教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正式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特岗教师协议书;

3)省教育厅发放的报到证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初审工作,按照奖学金发放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对申请人材料逐一审核,电话核实。对于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处、财务处、就业创业工作处等部门对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各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汇总后填写《淮南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一览表》(见附件)。学生处、就业创业工作处核实无误后制作发放表,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一次性打入学生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4.申请师范专业奖学金的毕业生需提供农行校园卡账户,如果农行校园卡遗失,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卡号或账号,并注明开户支行名称。若因农行卡号有误、丢失、未注明开户支行名称等原因造成转账失败,责任由学生自负。

四、发放时间

1.第一批集中审核办理时间为2020713日至2020831日。

2.第二批集中审核办理时间为2020101日至20201231日。

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淮南师范学院2020届毕业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一览表

 

 

                       学生处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0713

附件:2020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奖助学金发放一览表.doc